当前位置:重要资讯
交通运输部七举措支持海运业渡难关
2015年06月24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在近日举行的“2013中国航海日新闻通气会”上透露,交通运输部通过借鉴国际海运发达国家的经验,正在研究制定税费减免、规范货主投资国内航运业、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落实老旧船舶与单壳油船报废更新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支持我国海运业渡过难关。

据宋德星介绍,受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冲击,航运市场长期处于低谷。自2011年以来,反映国际航运市场兴衰的波罗的海干散货综合运价指数(BDI)在800点上下的历史低位徘徊,形势十分严峻。交通运输部高度关注当前海运业形势,正积极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我国海运业应对危机。

一是争取国家尽快出台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借鉴国际发达海运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海运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国货国运、国轮国造和税费减免等政策。对于该项工作,交通运输部正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加快推进。

二是强化航运市场监管。通过运价备案、日常经营行为监管等手段,加强航运市场监管,查处违规经营企业,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加强航运市场调控。陆续制定出台政策,规范货主投资国内航运业的行为,引导货主与航运企业互补共赢;在国内沿海成品油、化学品和液化气等运输市场开展宏观调控,防止运力盲目过快增长,促进市场运力运量供求关系的优化。

四是加强信息引导。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体平台,定期发布航运价格指数、航运市场运行动态,以及散货船、集装箱船、液货危险品船运力分析报告,为航运市场交易、投资提供参考信息,引导运力有序投放。

五是深入开展运力结构调整的经济鼓励政策。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落实老旧船舶和单壳油船报废更新财政补贴政策,鼓励淘汰老旧和落后船舶,推动船舶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组织开展农村老旧渡船更新奖励政策、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用油补贴政策制定工作。

六是指导海运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支持海运企业与大货主签订风险共担合同,降低揽货和市场风险;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海运企业兼并重组。

七是加快职能转变。目前,交通运输部已取消了“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审批”和“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兼并收购审批”两项水运行政许可项目,放开企业准入门槛,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陆续完善无船承运保证金保险制度等多项措施,以缓解企业经营资金压力;同时,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